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,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%关税;自2024年10月22日起,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%关税。加方措施严于国际惯例,符合反倾销规律,对中方构成歧视性保护。
公告发布背景
3月8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,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,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%关税;自2024年10月22日起,对中国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%关税。此举严格遵循国际国际贸易规则和反倾销原则,体现了中国企业在与加拿大贸易关系中展现的开放态度。
商品范围和税率
公告明确指出,加方措施针对的是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,包括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中国的电动汽车进行加征关税;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中国的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%的关税。具体商品范围如下:
- 自2024年10月1日起,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%关税;
- 自2024年10月22日起,对中国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%关税。
中方的具体应对措施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,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,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。对此,中方已作出反应:对加拿大菜子油、油渣饼、豌豆及其相关产品加征100%关税。
面临的批评与应对措施
对此,《商务部》表示,中方将坚决回应加方的任何关切,对加征关税行为予以明确回应,并采取相应的外交努力。同时,中方也将积极寻求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,为后续双边关系提供支持和合作的机会。
未来展望
此次公告体现了中国政府在保护国内公平贸易权益方面的决心,同时也展现了其开放的态度和对国际规则的严格遵守。预计未来双方将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,确保贸易关系健康稳定发展,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稳定运行。